福州市发布冷链物流项目申报相关通知,新建冷库最高予以补助200万元
来源:网络 2017-04-18福州市商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冷链物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力支持建设改造冷库设施、批发市场建设低温物流专区和零售企业建设终端低温设施。其中补助标准如下:
1、现有冷库改造提升项目。对完善封闭式装卸站台、电动滑升式冷藏门和防撞柔性密封口等设施并实现全封闭式作业的,按不高于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
2、新建3000立方米(以上)保鲜库、变温库、气调库、立体自动化冷库等智能型高端冷藏设施项目,按不高于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予以补助。
3、生鲜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建冷库容积3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冷藏设施、冷链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低温物流专区的项目,按不高于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
4、生鲜农产品零售企业建设低温仓储配送中心、冷库,购买冷藏车(以发票注明车辆类型为准)、冷柜、蓄冷保温(隔热)箱等设施设备,按不高于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