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快递协同涨价,被罚65万余元
来源:网络 2016-12-29据广东省发改委信息显示,惠东县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惠安中通速递有限公司、福鑫速递有限公司、基能达物流有限公司、三惠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五家快递公司因协同涨价,被处以65万余元罚款。
据了解,上述五家快递公司负责人于2015年10月12日在惠东县聚餐讨论价格上涨事宜,并统一于2015年11月1日至5日期间实施涨价行为。
广东省发改委认为,以上五家快递公司存在协同涨价的垄断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2016年12月,省发改委对五家快递公司进行处罚,共计罚款65.4177万元。
实际上,这并非快递行业内首次发生“抱团涨价”的行为。早在2014年,重庆市就有6家快递公司统一涨价,涉案企业包括圆通、申通、中通、汇通、韵达和天天快递。
当时,这6家快递公司多次共同召开价格协调会议,在2014年8月1日起统一提高了快递收费标准,被重庆市物价局认定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并被责令整改。
近年来,快递业已逐步进入资本竞争阶段,申通、圆通、顺丰以及韵达等企业密集谋求上市。即便如此,整个快递行业仍难以回避同质化竞争引发的价格战、利润降低、度依赖电商等现存问题,在此环境中,各快递企业更应提高服务,尽早建立服务标准并制定差异化定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