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物流 运输车辆设备要求
来源:中国质量报 2018-04-12冷链物流 运输车辆设备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食品运输车辆的术语和定义、车厢性能、车辆装备、车体标识及运输作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冷冻冷藏食品、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设施要求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21145 运输用制冷机组
GB 29753 道路运输 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 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QC/T 449—2010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
DB12/T 3012 冷链物流 温湿度要求与测量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2975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车厢性能
4.1 技术要求
4.1.1 整车
汽车、挂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
4.1.2 材质
4.1.2.1 车厢应使用吸水性低、透气性小、防腐蚀性好的隔热材料,材料的热传导系数应小于0.028W/(m·℃)。
4.1.2.2 隔热材料应具有良好的温度稳定性,在-40℃~70℃的环境温度下使用时,不应降低其性能。
4.1.2.3 车厢内外厢板间应用隔热材料充满。
4.1.2.4 车厢应使用符合环保及食品安全规定的材质。
4.1.2.5 车厢应使用轻质内外板材。
4.1.2.6 壁面应使用平滑、不透水、可清洗、防锈、防腐蚀的材质。
4.1.2.7 门扉应使用平滑不透水、易清洗、坚固的材料。
4.1.3 密闭性
4.1.3.1 车厢应具备良好的防水密封性,车厢顶部、侧壁、门及制冷机与车厢连接处不应有渗漏现象。
4.1.3.2 车厢应设置排水孔,排水孔应安装密闭装置。
4.1.3.3 管路的出入口、排水口等设施应定期检测。
4.1.3.4 门扉的门封(衬垫)应定期检查、更换。
4.1.4通风性
4.1.4.1 车厢应具有良好的冷风循环系统。
4.1.4.2 车厢内不应出现跑冷现象。
4.1.4.3 车厢区域温差应在±0.5℃以内。
4.1.4.4 长途运输果蔬宜安装换气装置来降低乙烯浓度。
4.2 试验方法
4.2.1车厢性能试验包括防水密封性能试验、气密性能试验、隔热性能试验、机械性能试验。
4.2.2试验方法应按照GB 29753的规定进行。
5 车辆装备
5.1 制冷机组
应符合GB/T 21145的规定。
5.2 车辆行车记录仪
车辆内应安装含卫星定位系统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并记录运输配送过程,包括定位、时间、位置、车速等。
5.3 行驶温度记录仪
5.3.1车辆应安装行驶温度记录仪,行驶温度记录仪应固定,其显示部位应安装于车厢外运输配送人员容易看到的位置。
5.3.2 9.6m以下车型温度传感器应安装于冷风机的回风口正下方,箱体后部距后门800mm处。
5.3.3 9.6m及以上车型温度传感器应安装于冷风机的回风口正下方,距箱体前部1/3位置、距箱体前部2/3位置,箱体后部距后门800mm处。
5.3.4 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高度应为装货线向上30mm,保证满货状态下不接触货物。
5.3.5 温度检测与要求应符合DB12/T 3012的规定。
5.3.6 行驶温度记录仪应至少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一次,并有记录。
5.4 运输配备工具
5.4.1 车辆宜配备方便装卸及保护的装置,包括滑吊、支架、标准单元化器具等。
5.4.2 运输少量货物时,应配备独立的保温容器或其他内装式制冷系统容器,并有适当的保护。
6 车体标识
6.1 车厢外体宜使用白、银、淡青色或用光亮的板材。
6.2 车厢外体应喷涂冷链物流的统一标识。
6.3 车体应设置车辆标牌,标牌应符合QC/T 449—2010中7.1的规定。
6.4 制冷系统可能对人体有害时,车体应设置警示标识。
7 运输作业要求
7.1 准备
7.1.1 装载货物前应检查车辆及制冷、检测等装备,保证完好。
7.1.2 装载货物前应对车厢内部进行清洁。
7.1.3 装货时车厢应先预冷,预冷温度符合装卸货物的温度要求。
7.2 装卸货
7.2.1 货物装卸时应保持依次有序,码放应保持稳固。
7.2.2 装货时货物不应遮挡车厢内的出风及回风口,且与车厢壁体间应保留适当空隙,冷风应对流循环。
7.2.3 货物应在达到温度要求的条件下进行装货。
7.2.4 对于污染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货物或包装材料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无法防止交叉污染的,不应与其他货物一起运输。
7.2.5 装卸后应关紧车门。
7.2.6 在卸货过程中,应保持车门随开随关。
7.3 运输
7.3.1 运输期间的货物温度应按照DB12/T 3012的规定执行。该标准中未规定的货物应达到冷冻货物-18℃以下或冷藏货物冻结点以上至7℃以下的要求。
7.3.2 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全程均衡冷冻或冷藏状态。
7.3.3 运输期间车辆或厢体重要部位意外损坏时,应进行货物的损坏调查,并安排适当的运输工具进行后续的运输作业。如有卸货或再装载需求,应尽快完成,测量货物温度并记录。
7.3.4 车辆长途运输时,应安装备用电源或相关备电设备。
7.4 安全
制冷机组上应标识使用冷媒成分及安全警示。
7.5 卫生
7.5.1 车厢的卫生条件应满足承运货物要求,符合国家卫生防疫要求。
7.5.2 运输结束后,车辆箱体内应进行清洗;定期或必需时,应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