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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1日 星期六

河南省冷链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1-14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7〕18号)精神,推动冷链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我省综合交通和产业基础优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为方向,完善落实行业标准和支持政策,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补齐软硬件短板,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领军企业,打造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冷链物流强省。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链条完整、设施先进、标准健全、服务高效的冷链物流体系,郑州国际冷链物流枢纽和全国冷链集散分拨中心地位基本确立,冷链物流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冷链流通水平显著提升。我省果蔬、肉类、奶类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30%、50%和60%以上,冷藏运输率分别达到50%、85%和80%以上,可追溯率分别达到30%、65%和65%左右。

冷链国际化程度大幅提升。全面推进冷链国际化进程,航空冷链、中欧班列冷链货运业务量明显增长,鲜活农产品出口比例显著提升,年进口肉类50万吨以上,年进口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总量达到10万吨以上。

冷链物流设施水平不断提升。全省冷库总库容达到1000万立方米,冷藏运输车保有量超过13000辆,新增冷藏集装箱600个,末端生鲜快递柜加快推广。

冷链物流企业实力明显提升。培育20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冷链物流标杆企业,建成5—10个全国性冷链资源交易平台和生鲜电商交易平台,新增3—5家冷链物流上市企业。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落实《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2018—2020年)》关于冷链物流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托立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区域功能分工和空间布局,构建以郑州为中心、区域物流节点城市为支撑、城乡分拨配送网络为基础的“一中心、多节点、全覆盖”的现代物流空间网络体系。实施郑州国际冷链物流枢纽建设、冷链物流园区建设、城市低温配送中心建设、冷链共同配送、产地冷库建设、农产品配送直销平台、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冷链多式联运示范、冷链技术装备升级、冷链质量追溯和安全监管等十大工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健全冷链物流标准体系。

制定和推广一批覆盖全链条的冷链物流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打造全国冷链物流“河南标准”。

制定冷链物流地方强制性标准。制定实施冷冻食品、生鲜肉制品、乳制品等冷链物流温度监测技术要求与规范。(省质监局、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完成)

制定实施《易腐农产品产地预冷作业规范和技术要求》《冷链物流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冷藏运输车辆温度监测装置技术标准》等强制性标准,争创一批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或区域。(省质监局、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畜牧局、交通运输厅、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在冷链物流领域全面推广1200毫米×1000毫米标准托盘和600毫米×400毫米包装基础模数,促进包装箱、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省商务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龙头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接受监督,树立全国性行业标杆。支持三全、思念等企业制定速冻食品质量追溯标准,支持双汇等企业制定肉类冷链运输业务标准,支持鲜易等企业制定冷链物流平台标准,支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制定生鲜品航空冷链业务标准,支持郑州国际陆港制定国际冷链班列温控标准,支持河南冰熊等企业制定冷藏车制造标准。(省质监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

开展冷链物流对标行动。在冷冻食品、生鲜肉制品、乳制品行业每年选择10家以上试点示范企业开展对标、达标工作,强化标准制定、执行和监管的衔接。鼓励行业组织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质量达标测评与监督检查。(省质监局、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交通运输厅、农业厅、畜牧局、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构建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冷链物流,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信息整合,推动建设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冷链信息平台。

建设温控和质量追溯平台。建设冷链产品质量追溯和全程温控管理信息平台,以生鲜乳、苹果、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产品为重点,选择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开展追溯试点,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支持龙头企业率先建设食品冷链物流温控追溯平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

支持冷链装备智能化发展。支持冷藏运输工具制造企业运用传感器、过程控制芯片、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导航定位等物联网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对现有产品进行智能化创新设计和升级改造,建设智能产品监控云平台,实现产品远程数据交互和控制。支持冷链装备制造企业面向市场提供冷链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形成总集成总承包、融资租赁等市场营销新模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冷链平台。支持鲜易“冷链马甲”等拓展融资增信、结算支付、大数据、物联网技术等增值服务,建成全国性冷链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双汇等做大做强生鲜电商交易平台。支持万邦等开展集线上交易、电子结算、产品质量追溯等功能于一体的“一卡通”服务,建成全省农产品交易大数据平台。支持华夏易通等建立多温区仓储+共同配送+冷链宅配的城市冷链共同配送体系,打造仓配一体化平台。支持食品加工企业、农批市场与城市配送企业加强协作,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冷链产品配送直销平台。(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

(四)实施农产品新鲜直供工程。借助冷链物流技术和电商平台,减少鲜活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培育本土特色农产品品牌。

大力发展鲜活农产品跨境贸易。依托冷链相关功能口岸建设,鼓励开展苹果、大蒜、大枣、茶叶、铁棍山药、食用菌、鲜切花卉、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跨境贸易,拓展东南亚、欧美和澳洲出口市场,培育5—10家全国性农产品跨境贸易龙头企业。(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

推动农产品原产地直采直销。支持发展“农批零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及“电商+冷链物流+智能菜柜”等生鲜农产品零售模式,建设一批城市大型生鲜农产品直供中心,打造以“生鲜直通车”为标识的生鲜配送物流体系,到2020年培育20家以上生鲜品直销配送示范企业。(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厅、邮政管理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加快农产品产地预冷设施建设。加快新建一批产地冷藏冷冻初加工储存设施。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粮食、果蔬、水产品、中药材等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具有产地预冷、分拣加工设施的冷藏保鲜气调冷库,配置封闭式站台的低温库和具有恒定温湿度的冷库。支持骨干企业在原奶产地建设大型生产预冷中心。(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畜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积极发展冷链多式联运。以空陆、公铁联运为重点,完善多式联运场站设施,构建冷链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建设多式联运信息平台。推动“新鲜卢森堡”双向跨境贸易平台快速发展,打造辐射亚太和欧美的航空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支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拓展冷藏卡车航班网络,扩大冷链产品空陆联运规模;支持郑州国际陆港公司实施“一干三支”公铁海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扩大冷藏集装箱甩挂运输公铁联运规模;支持发展冷链“门到门”公铁联运。(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铁路局、省机场集团、郑州国际陆港公司)

(六)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境内外大型冷链物流企业。支持双汇、鲜易控股等省内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兼并控股等方式,完善覆盖全国的冷链网络,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冷链物流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生产流通企业,采取“冷链配送+连锁零售”“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等商业模式,逐步发展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第三方冷链物流中心和冷链物流服务网络。整合医药行业资源,加快建设药品专业物流中心,培育药品冷链物流龙头企业。(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七)推动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以政府采购公共服务方式,委托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每年举办1—2次冷链物流业务培训,到2020年累计培训冷链在职人员2000人以上。鼓励农牧类、物流管理类等高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推动企业、行业协会、学校合作建设冷链人才实训基地,到2020年培育5所左右冷链物流相关示范高校,建设10个左右冷链物流相关人才实训基地。探索建立冷链物流专家库,支持冷链物流管理人才列入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计划。(省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八)夯实项目支撑。建立全省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库,原则上国家和我省物流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入库项目,并在用地布局、审批、证照办理等方面予以倾斜。各地要积极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对入库项目严格筛选、动态调整、跟踪监测,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2017年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冷链物流业重大事项会商协调机制,下设省物流业发展办公室,统筹实施全省冷链物流业相关规划、重大政策和推进企业发展,加强对冷链物流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省商务厅牵头负责,持续推进)

(二)完善政策措施。统筹整合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商务促进等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利用高成长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互联网+物流产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冷链物流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省商务厅、财政厅等按职能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运行监测、标准制定和宣传推广、职业培训、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共同推动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省商务厅、相关行业协会负责,持续推进)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分解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冷链全程监控平台,形成部门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齐抓共促的管控态势。(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等按职能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冷链物流信息平台作用,在统计部门指导下建立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制度,研究制定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加强行业数据收集、分析、发布等基础工作。开展冷链物流统计监测,研究发布冷链物流行情指数,及时通报重点产品运营状况,为科学判断行业状况、预测发展态势、指导企业经营决策和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提供依据。(省统计局、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行业协会等按职能分工负责,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