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个保税物流中心即将验收
来源:网络 2017-05-245月24日,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将迎接正式验收。
昆明高新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新城基地,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由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批准设立,规划面积0.028平方公里,中心内保税仓储面积 50778.59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2.8 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正式授权昆明海关会同财政部驻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对保税物流中心进行验收,上述四部委将根据昆明海关上报的验收情况,下发验收合格证书和保税物流中心注册登记证书。
4月1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已组织开展对高新保税物流中心的联合初验工作,由昆明海关、财政部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及相关单位组成的初验工作组通过听取建设情况汇报、现场验收及评审,认为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信息化系统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已初步具备封关运行条件,并同意物流中心通过初步验收。
据了解,保税物流中心项目打破了传统“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的界限,为充分发挥项目作为国际贸易 “采购中心、配送中心、物流中心”的作用,昆明海关组建专业团队,深入开展业务研究,按照全国通关一体化业务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自贸试验区海关创新制度复制推广工作部署,指导保税物流中心申建单位开发建设“辅助信息化管理系统”,组织系统运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确保业务系统支撑全新业务制度的运行,给予企业最大的通关便利。
目前,“辅助管理信息化系统”已支持“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企业业务类别“一次备案、多次使用”等创新制度的复制推广,支持拓展“保税展示交易”、“简单加工”、等全新业务类型;保税物流中心的基础设施已支持“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模式,能够实现对进出中心车辆、人员的风险判别和快速分类验放。
物流中心封关运作后,企业可足不出户,以“无纸申报”、“在线办理”、“线上查询”的方式办理进出口和保税仓储的各项业务,并可根据自身运营情况,灵活选择“逐单申报”、“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先入区、后报关”、“即进即出”等不同模式办理通关手续,享受“一次报关、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优质通关服务,极大地降低通关成本和物流成本。
同时,“辅助管理信息化系统”还支持物流中心与符合条件口岸之间,与省内综合保税区、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一体化运行,实现“区港联动、区间联动”全新物流监管模式,极大便利了企业开展国际中转、国际采购、物流配送及转口贸易业务。
期间,昆明海关将通过业务制度创新,加强政策宣传,以“保税+业态”模式,鼓励企业在物流中心内设立采购、分拨中心,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保税制度优势,围绕供应链服务,不断适应物流配送、展示交易和检测维修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需求,探索发展现代化物流、保税展示交易、跨境电子商务、采购贸易、售后维修及增值服务的新型业态,支持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
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作后,在实现进口货物入区保税、区内货物自由流动、国内货物入区退税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海关通过信息围网、物理围网和智能化卡口管理,能够实现多个物理围网内的保税功能服务平台与围网外产业园区在空间上的聚集;在此基础上,保税物流中心的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支持拓展“保税展示交易”、 “简单加工”、“国际分拨配送”等业务,能够促进周边加工贸易、现代物流的快速发展,周边产业园区、商圈,也将依托保税物流中心连接国内外两端贸易市场的功能平台,实现多产业、多业态的聚集发展,为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型业态提供有力保障。